国家农业网新闻:如今,农村地区存在着许多经济纠纷,如土地承包,渔船转移,私人贷款等.80%以上缺乏法律依据。农民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?
最近,微山县路桥法院审理了一起合同纠纷案。南阳镇的马和李是被崇拜的好兄弟。 2006年,马云要求李挖一个钓鱼池。李挖出来后,马无偿李足以锄大地的钱,于是两人达成口头协议,马云在自己的鱼塘由李某备货,在2009年2月,在李的情况下不知道,马的行为该渔船被分包给杨,并签署了书面协议。在杨向马云提出10万元的合同费之后,他要求李先生尽快清理鱼塘,因为李氏放养的鱼苗尚未成长为一条大鱼。李拒绝清理,并以愤怒的方式将马砸向法院。他是一个非常好的朋友,现在他在法庭上。
在上述案件中,马和李发表了口头协议。虽然协议是第一次,但合同无效,因为没有人在法庭上作证。后来,马云和杨签署了书面协议,虽然时间晚了。但是,它具有法律效力。最后,李不得不把钓鱼池给杨。
我想提醒大家,在日常的经济交流中,我们必须提高警察的作用,不要欺骗别人而不被别人欺骗。我们必须学会依法保护自己。
关键词:
微信|
微博|
空间
分享它: